根据《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专业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名称及代码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20101政治经济学
60
60
90
90
386
020104西方经济学
60
60
90
90
383
020105世界经济
60
60
90
90
367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60
60
90
90
365
020201国民经济学
60
60
90
90
395
020204金融学
60
60
90
90
385
020205产业经济学
60
60
90
90
392
020206国际贸易学
60
60
90
90
393
020209数量经济学
60
60
90
90
389
120201会计学
60
60
90
90
378
120202企业管理A方向
60
60
90
90
405
120202企业管理B方向
60
60
90
90
390
120202企业管理C方向
60
60
90
90
400
120202企业管理D方向
60
60
90
90
360
2.专业学位硕士:
专业名称及代码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25100金融
60
60
90
90
362
025400国际商务
60
60
90
90
370
备注: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执行《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本院系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和调剂申请。
二、 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1.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名称
及代码
统考名额
复试人数
复试比例
020101政治经济学
5
7
1:1.2(末位同分)
020104西方经济学
4
5
1:1.2
020105世界经济
1
1
仅1人上线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
0
无上线生源
020201国民经济学
6
8
1:1.2
020204金融学
11
14
1:1.2
020205产业经济学
6
9
1:1.2(末位同分)
020206国际贸易学
7
9
1:1.2
020209数量经济学
2
1
仅1人上线
120201会计学
6
8
1:1.2
120202企业管理A方向
8
11
1:1.2(末位同分)
120202企业管理B方向
3
4
1:1.2
120202企业管理C方向
3
4
1:1.2
120202企业管理D方向
4
5
1:1.2
备注:020201国民经济学有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参加复试,020204金融学有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参加复试,120202企业管理C方向有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参加复试,均未计入以上人数中。
2.专业学位硕士:
专业名称及代码
统考名额
复试人数
复试比例
025100金融
13
16
1:1.2
025400国际商务
13
16
1:1.2
备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达到学校规定复试条件的由学院组织复试。
三、各专业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1。
备注:此次公布的名单为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只有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我院今年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1.笔试(满分150分):
(1)形式:闭卷考试。
(2)时间:2024年3月23日18:00-21:00。
(3)涉及科目及安排如下:
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地点
须知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综合
安中楼大厅查看对应考场
1、请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2、进入考场时,请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及身份证。
3、考场桌上贴有每个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姓名,请自觉对号入座。
4、答案一律写在答题纸上,正反面请都不要越过装订线。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综合
国民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综合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综合
世界经济
国际贸易与世界经济综合
国际贸易学
国际贸易与世界经济综合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综合
金融学
金融学综合
金融
金融学基础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综合
会计学
财务管理、会计学
企业管理A方向
企业管理综合
企业管理B方向
企业管理综合
企业管理C方向
市场营销综合
企业管理D方向
软件基础
(4)笔试及格线: 90 。(如笔试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150分):
(1)形式:单人面试。(2)内容和要求: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外语以抽题和问答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专业基础80分+外语水平50分+综合素质20分。
(4)面试及格线: 9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2.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3.排名方法(按专业或专业方向排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院系根据招生目录、招生计划、复试情况、总成绩排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民计划等专项计划单列)。
4. 同分规则
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即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初试成绩相同,则按业务二成绩排序,业务二成绩高者优先;如业务二成绩相同,则按业务一成绩排序,业务一成绩高者优先;如业务一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特殊计划的考生,分别以商学院为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的情况,则按上一条的排名方法进行排序。
思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阶段安排
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下午
考生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时间:2024年3月23日18:00-21:00
时间:2024年3月24日
1、资格审核
复试阶段,我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具体审核材料如下: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若丢失或未注册需学校出具在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成绩单原件与科研成果等);
(7)《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
复试考生须于3月23日下午(具体开始时间各系通知)到达南京大学商学院安中楼指定教室,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院系除《诚信复试承诺书》留存原件,其他材料均留存复印件。
各系联系人信息及现场资格审核教室安排如下:
系别
专业名称
资格审核教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经济学系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安中楼1410
王老师
025-83594526
vicky@nju.edu.cn
国际经济贸易系
世界经济;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安中楼1408
倪老师
025-83594520
qvq177@nju.edu.cn
金融与保险学系
金融学;金融
安中楼1403
余老师
025-83593881
bxkshzx@nju.edu.cn
产业经济学系
产业经济学
安中楼1405
惠老师
025-83621156
huijie@nju.edu.cn
会计学系
会计学
安中楼1305
王老师
025-83596538
tracywong@nju.edu.cn
工商管理系
企业管理A方向
安中楼1318
刘老师
025-83593515
liumin21@nju.edu.cn
人力资源管理学系
企业管理B方向
安中楼1313
俞老师
025-83621153
njums07@nju.edu.cn
营销与电子商务系
企业管理C方向、
企业管理D方向
安中楼1307
陈老师
025-83592590
adminchen@nju.edu.cn
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缴费
复试费每人80元,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凭支付码(附件3)通过财务处网站http://pay.nju.edu.cn/在线支付。请在3月22日上午9:00前完成缴费,未经缴费,不得复试。
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联系部门:商学院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5-83686257
3.电子邮箱:chenting@nju.edu.cn
4.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安中大楼 陈老师 邮编:210093
5.截止时间:复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八、其他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2024年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支付码.xlsx
南京大学商学院
2024年3月21日